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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时快讯】2023济宁事业单位综合类应聘须知

2023-02-17 17:21:47    来源:本地宝

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应聘须知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资料图】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3、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

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一般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

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

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6、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8、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联系。

9、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10、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所在岗位、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的相关规定。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1、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1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

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济宁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4、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5、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监督电话:0537-2967955、0537-2967957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537-2937625(市征兵办)、0537-2253060(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技术咨询电话:0537-2967983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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